我市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自查自纠工作已基本完成,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5月12日接省财政厅、监察厅、审计厅《关于开展全国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粤财采购[2008]7号),我市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政府采购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由市财政局局长詹汉池同志担任组长,市财政局调研员李振藩同志、市纪委常委苏漫真同志、市审计局副局长林少波同志担任副组长,成员由三个部门各派一名科长组成;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由李振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迅速部署布置对2006年和2007年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印发专项检查通知和自查自纠电子化表格光盘,5月15日全部发放各县(市、区)、市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同时制定我市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方案,发放到相关单位部门,要求各有关单位严格按检查方案开展工作。全市进行自查自纠单位520个,其中市直单位123个,至6月5日为止,进行自查自纠的单位全部按时上报,全市政府采购金额48207 万元,节约资金 3114万元,自查自纠上报没有违规采购行为。
为了保证本次专项检查顺利开展,6月11日上午召开政府采购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人员会议,通报自查情况、研究分工方案,布置全市下阶段的工作,确保专项检查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编辑:宇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