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传销活动出现的新形势,广东省各级工商部门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构建打击传销长效机制。他们将打击传销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畴,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深入社区、校园、工厂、人才交流市场进行禁止传销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建立了检查考核、地区分类管理机制和打击传销区域联防机制。
齐抓共管 群防群治
广东省各地工商部门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打击传销工作的情况,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使打击传销工作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目前,广东建立了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设立了常设机构,配备和充实了执法人员,落实了打击传销专项经费,在省、市、县(区)之间建立了政令畅通、步伐协调的指挥协作体系,从组织领导、执法力量、经费保障、协调督查等方面夯实了打击传销工作基础。
此外,广东省各地工商部门大力加强打击传销工作制度建设,建立了工作目标责任制、责任追究制、辖区负责制、部门分工负责制等责任制度,把打击传销工作列入当地政府年度主要工作责任制内容,实行目标责任管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畴,实行“一票否决”,切实增强了各部门的责任意识,形成了打击传销的强大合力。
开展无传销社区(村)创建活动是广东省工商局为了实现广东省委领导提出“决不让传销活动在广东立足”的整治目标,结合广东实际实施的一项重要措施。
自2005年9月在全省城市社区、农村深入开展创建活动以来,全省各级工商部门努力做到“五个一”,即派发一张联系卡、建立一个信息台、发放一封公开信、签订一份责任书、构建一张监管网,进一步建立和强化打击传销互动机制、信息机制、宣传教育机制、责任机制、监管及打击机制。截至目前,已建立了1036个无传销社区(村),人民群众参与打击传销的积极性普遍提高,营造了识别传销、拒绝传销、举报传销、打击传销的良好氛围,有效压缩了传销组织的活动空间,原来传销活动猖獗、屡禁不止的社区(村)实现了无传销组织、无传销网络、无传销人员的目标。
整合力量 重拳打击
为实现联防、联动、联打的目标,2007年广东省工商局在省内按区域特点和传销形势划分了四个联防区: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接壤的湛江、茂名、阳江、云浮、肇庆为第一联防区,工作重点是固本强基、严防死守、重点打击;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东莞、江门等经济较为发达的珠三角地区为第二联防区,工作重点是巩固阵地,抓头目、破网络;清远、韶关、惠州、河源为第三联防区,工作重点是互控互防、端窝捣巢;梅州、汕头、汕尾、揭阳、潮州等地为第四联防区,工作重点是通过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逐步实现无传销市、县的目标。
联防区的建立,加强了地区之间的配合,实现了信息共享,有效防止了传销组织流窜作案。
广东省各级工商部门与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对传销案件的侦破力度,共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案件48件,有186名传销头目被追究刑事责任,成功侦破了一批传销大案。深圳市宝安区将7名在逃传销头目列入网上通缉对象,并成功抓获,为建立多方联动、跨区域作战的打击传销工作机制积累了很好的经验;珠海市全年立案查办传销和因传销诱发的刑事案件38件,抓获犯罪嫌疑人42人;韶关市及时调整办案思路,用好用足现有法律,对“拉人头”式传销活动的查处由原来的以非法经营罪立案为主调整为非法拘禁罪立案为主,大大减少了执法机关的调查取证难度,达到了严惩传销头目和骨干分子的目的,取得了较好的打击效果。
加强宣传 警钟长鸣
在开展打击传销活动中,广东省各地工商部门始终将宣传教育作为关键性举措,着力提高群众的参与意识,营造对传销活动“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近年来,广东省各地工商部门先后开展了打击传销“春雷”宣传教育活动,《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施行两周年系列宣传活动等。另外,工商执法人员经常在旅客运输高峰期,到汽车站、火车站、机场、港口码头以及人才市场、劳务市场等区域提醒外来务工人员辨别传销,谨防传销组织的圈套;利用手机短信、互联网、电视、报刊等媒体发布警示、提示信息,突出宣传传销与直销的区别,增强了群众自觉参与打击传销的意识,筑起了一道打击传销的坚固防线。一些传销团伙在有的城市尚未立稳脚跟之前,即被当地群众举报,并被严阵以待的执法人员一举端掉。
广东省各地工商部门在抓好对群众宣传教育的同时,始终坚持查处打击和防范教育相结合的方针,注重对传销人员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转化教育,并采取现场教育、亲情教育、资料教育、情景教育等多种形式,把思想教育贯穿于查处打击和执法办案的全过程,使传销人员自觉脱离传销组织,并最大限度地减少他们重陷传销陷阱的可能性。
(编辑:宇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