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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近日在广东大中小学生发生的安全问题,近日,广东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征求对《广东省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防控体系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知”,要求学校在财政投入、管理体制等方面作出改善。
通知要求高等学校保卫部门应在每个班级吸收1~2名学生会干部、学生党员为工作骨干,以便及时收集安全稳定动态情况和学生思想情况。同时规定,学校门卫实行每天24小时值班制度。中小学的教育部门要有抓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机构,要配备专门人员,中小学要有专职或兼职保卫干部,按师生的千分之一至千分之二的比例配备保卫人员,学校规模大的要设立校卫队。
各地要将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经费列入财政拨款。各级教育部门的安全稳定工作经费占总教育经费的1%.
(编辑:林玉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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