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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 4名违法人员被行拘
发布时间: 2020-01-22 来源: 潮州日报 作者: 李灿霞

  随着春节临近,我市公安机关落实措施,加大检查巡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近日查获4名违法人员。


  19日下午4时多,根据掌握线索,潮安公安治安大队联合浮洋派出所在浮洋镇徐陇村工业区一无名仓库里查获烟花爆竹一批。经初步调查,该仓库占地面积600多平方米,里面有烟花2288箱,散装爆竹2048块,整箱爆竹593箱,运输烟花爆竹货车一辆。民警现场抓获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违法人员韦某加和涉嫌非法运输危险物质违法人员洪某群。


  20日上午,饶平警方组织治安大队、钱东派出所警力对钱东镇可能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店铺和农居进行集中检查,先后查获两起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等易爆危险物品案件,现场查获20000响鞭炮5块、10000响鞭炮10块、特红炮22块,抓获违法嫌疑人许某典、吴某英等2人。经审查,违法人员许某典、吴某英对其在没有获得销售烟花爆竹许可的情况下,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等易爆危险物品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4名违法人员均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公安机关提醒,烟花爆竹易燃易爆,属于特殊商品,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各环节都有严格要求。请广大市民务必做到“不生产、不储运、不销售”非法烟花爆竹,避免触碰法律红线。


  (编辑:陈悦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