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 信 扫 一 扫
“登岗钩机案”历时2年告破
发布时间: 2020-05-22 来源: 作者:

  (记者 孙晓珊 林怡然) 2018年3月7日,一群众钩机在溪里被人放火烧毁。2年来,市公安局空港分局从未放弃对该案的侦破工作,经过不懈努力,历时2年的“登岗钩机案”最近终于告破。

  2018年3月7日下午,登岗派出所接110指令:一群众陈某报称其钩机在登岗镇安乐村浦美经联社溪里被人放火烧毁,请求处理。接报后,登岗派出所立即出警前往处置,在登岗镇浦美经联社与潮州市潮安区凤堂镇东龙村交界的下潮溪里发现有一倾倒的水陆两用钩机,钩机的驾驶室正冒着烟火,民警立即组织扑灭火势并进行调查。

  经初查,陈某(男,41岁,揭阳市龙石村人)于2018年3月5日开始受雇于陈某清(承包了潮安区凤堂镇东龙村水电站清淤工程),由陈某使用水陆两用钩机一台,负责清理东龙村溪里淤泥和杂草(陈某与陈某清双方仅达成口头协议)。2018年3月6日,陈某操控钩机在溪里作业时,部分浦美经联社村民不明情况,怀疑陈某是在溪里进行抽沙作业,于是将情况报告村干部。村干部赶到现场后将陈某的钩机钥匙扣留,钩机固定停放在溪里,并要求陈某解释为何在溪里进行抽沙作业。第二天下午,陈某在溪对面发现被扣钩机驾驶室着火,于是报警求助。

  案件发生后,市公安局空港分局高度重视,抽调精干民警组成专案组全力侦办此案,力争尽快破案。但调查取证之路阻碍重重:由于此案涉及潮州市地界,需与潮州市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且案发地点较为偏僻,起重机无法直接进入,需协调潮州市凤堂镇东龙村拆房铺路方可定损,大部分村民也因担心影响宗族关系而心存顾虑,调查工作难以顺利开展。尽管案件迟迟没有进展,但办案民警没有放弃,想方设法另辟蹊径,从外围侦查入手,将案件发生地所有人员人像打印进行筛选后交由证人和被害人辨认,并多次前往潮安区进行摸查,证实被烧毁的挖掘机不是用于偷采河沙。经多方调查取证,2018年12月10日,办案民警根据掌握线索在登岗镇浦美经联社抓获犯罪嫌疑人陈某南(男,24岁,登岗镇人)。经审查,陈某南交代其于2018年3月7日下午在村里参与烧毁陈某钩机的犯罪事实。犯罪嫌疑人陈某南被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2019年1月19日,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事实不清为由,决定不批准逮捕陈某南,同日陈某南被取保候审。

  案件侦办一度陷入僵局,但办案民警却丝毫没有动摇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的决心。办案民警多次辗转于潮州、揭阳两地开展调查取证,补全案件证据信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历时将近2年时间,2020年1月9日,市公安局空港分局在寻得充分证据的情况下,将犯罪嫌疑人陈某南移送起诉。4月29日,法院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陈某南,对案件进行审结,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