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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去年度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名列全国第4位
发布时间: 2020-07-09 来源: 揭阳新闻网 作者: 记者 高浩钦 陈启何 特约记者 罗凯瀚

  近日,普宁市在2019年度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中取得喜人成绩,名列全国第4位,受到财政部和省财政厅通报表扬和奖励。


  日前,财政部印发《2020年度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方案及结果》的通知,公布全国1862个县(市)的2019年度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排名情况,对得分排名全国前200名的县(市)以及得分东中西部排名前50名的县(市)进行通报表扬,普宁市以96.49分的优异成绩名列全国第4位、东部地区第1位。本次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分别从规范预算编制、强化预算执行、优化支出结构、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加大预决算公开5大方面指标进行量化评比。


  据了解,近年来,普宁市财政部门按照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要求,通过健全规章制度,夯实基础工作,强化预算执行,深化财政改革,落实任务分工,与各有关部门通力合作,不断推动财政管理绩效工作获得好成绩。


  普宁市财政局负责人表示,将以此次通报表扬和激励为契机,不断加强和完善财政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动财政改革发展再上新台阶,为助推普宁高质量发展、打造“商贾名城、创新之城”贡献财政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