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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及惠民政策 提升参保意识
发布时间: 2020-10-30 来源: 揭阳日报 作者: 陈星星 郑乔慧 通讯员:孙洁鹏

活动现场吸引了众多居民前来咨询。通讯员 摄


  为进一步做好 2021 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续费工作,及时了解医保新政策及调整后的缴费情况,27日上午,榕城区“送健康活动”下基层——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征缴政策宣传现场咨询活动在中山街道永革社区举办,现场吸引了大量居民前来咨询。


  2021年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有什么新变化?缴费方式有哪些?截止时间到哪时……活动现场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医保参保缴费宣传单等形式,现场解答群众疑问等方式,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围绕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工作人员耐心细致解答了群众提出的各种问题,将居民关心的参续保缴费时间、缴费标准、缴费方式、报销方式等进行详细的宣传和解答。活动期间,榕江医院医务人员现场开展爱心义诊活动,为前来咨询的老人量血压,为他们提供健康咨询。


  据悉,2021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是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缴费标准是每人280元。缴费方式仍延续去年“线上+线下”的方式。线上方面,已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的参保人可通过“广东税务”或“揭阳税务”微信公众号、粤省事、粤税通、自助办税终端和银行网点(农商银行和建设银行)等渠道进行缴费;线下方面,可以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居委会以及区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等缴费。


  榕城区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国家相关规定,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50元,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提高30元,达到每人每年280元,我市是执行国家规定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的最低标准。2021年医保有一些新变化:比如全面取消新生儿随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政策。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新生儿,在当年医保年度内可以按规定中途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其中,出生3个月内(含)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新生儿,其出生到参保前发生的医药费用给予报销;出生超过3个月参保缴费的,从缴费次月起享受医保待遇。市内定点医院2021年度的住院起付线分别调整为一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700元,报销比例没有变化。市外定点医院变化比较大,不分病种统一执行报销比例为60%,起付线是1200元。同时,困难群众参保(包括特困、低保、孤儿、建档立卡贫困户)是由政府全额资助参保的,具体名单可以到街道、居委会或者区医保中心查询确认。


  此次活动由榕城区医疗保障局、区税务局主办,中山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榕江医院协办,中山街道永革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承办。通过宣传使广大群众深入了解到居民医疗保险的重要意义,促使广大群众能按规定时限及时办理新参保、续保手续,帮助居民又快又好享受到国家医疗保障的惠民政策,提升居民参保意识,形成主动参保的良好氛围。


(编辑:李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