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 信 扫 一 扫
受援者向榕城区法律援助中心赠锦旗
发布时间: 2020-12-10 来源: 揭阳日报 作者: 郑乔慧 通讯员:杨佳婷

  “多亏了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我丈夫才能拿到10万元的工伤赔偿款!”近日,受援人张某委托家人向榕城区法律援助中心及其工作人员送上一面写有“人民的好律师,法律的捍卫者”锦旗,表达内心的感激。


  今年6月11日,张某来到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称其2019年7月份在某商业装卸码头上班期间发生工伤事故,造成工伤十级伤残,但用人单位一直怠于履行赔偿责任,其想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法援中心工作人员耐心接待了张某,根据其叙述和提供的材料分析案情,并为其代书《劳动仲裁申请书》、整理赔偿清单和证据清单,引导张某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申请仲裁。


  经区司法局审核通过张某提交的申请材料,为其指派了区法援中心和广东榕南律师事务所两名律师作为张某工伤赔偿一案的仲裁代理人。在9月10日庭审中,两名律师据理力争,提出自己的代理意见,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于9月21日就本案件做出裁决,受援人张某的大部分仲裁请求得到了仲裁庭的支持。


  但维权路上并非如此顺利,因张某原工作单位不服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的裁决,于9月29日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张某再一次到区法援中心申请援助,法律援助中心开辟绿色通道,即时接受张某的申请,继续指派原两名律师代理本案件。律师介入案件后,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为张某起草整理了答辩状和举证清单,并在11月13日参加庭审,在律师的努力下于11月23日取得调解,受援人得到了105000元的工伤赔偿款,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


(编辑:李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