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 信 扫 一 扫
购房“首付”须是家庭自有资金
发布时间: 2021-04-06 来源: 作者:

  为围堵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楼市,银行正采取更加严格的方式审核首付款来源。笔者近日从广州多家按揭贷款中介获悉,目前广州的按揭贷款中介已接到多家银行通知,自3月17日开始进一步严查首付款来源,购房“首付”必须为家庭自有资金,若经核实首付来源为借贷、垫资过桥、他人借名贷款的严禁准入。

  除了银行渠道,小贷行业也正在加强审核。据了解,近期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协会将发出通知,要求小贷公司不得为购房人或卖房人提供“首付贷”“过桥贷”“尾款贷”“赎楼贷”等购房融资产品;同时,进一步加强贷款用途监测,要求借款人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资金,不得将贷款挪用于购房融资。张小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