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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赌博,被警方“一锅端”了
发布时间: 2021-04-09 来源: 揭阳日报 作者: 记者 潘彬彬 通讯员 陈文庆

  3月28日至4月3日,全市公安机关共接报刑事、治安警情285起,其中抢劫1起,抢夺3起,盗窃126起,诈骗91起,其他警情64起。


  隐蔽的平房却暗藏玄机,原来是被人用来作为聚众赌博的场所,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经群众举报,普宁警方快速出动,将这伙聚众赌徒“一锅端”。


  案情:


  普宁警方捣毁赌窝,现场抓13人


  3月30日,普宁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接群众报称:流沙南街道芳草洋村一美容美发店后一平房有人在赌博。接报后,该所迅速组织警力前往查处。民警在现场抓获开设赌场嫌疑人李某平(男,63岁,流沙南街道人)以及参赌人员胡某国、王某柱、雷某等共13人,缴获赌资1000多元、赌具扑克牌2副等,并将涉赌人员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李某平交代,其从2020年11月底开始在该平房开设赌场,以扑克牌作为赌具,以“牛牛”“斗地主”的方式供人赌博,至今从赌场中抽水非法牟利5000多元。胡某国、王某柱、雷某等人均交代在该赌场里参与赌博的违法行为。


  目前,李某平因涉嫌开设赌场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其余人员分别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提醒:


  自觉远离赌博,积极举报相关不法行为


  警方表示,赌博是触犯法律的违法犯罪行为,任何人不管在什么时候都不要有侥幸心理,广大市民请洁身自好,自觉远离赌博。


  警方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之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我市公安机关会一如既往加大对聚众赌博、网络赌博等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影响社会风气的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请广大市民切勿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远离赌博危害。如发现身边有赌博现象及相关违法行为的,及时拨打110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