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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还赌债,“内鬼”微信盗窃百多次
发布时间: 2021-04-16 来源: 揭阳日报 作者: 记者 潘彬彬 通讯员 陈文庆

  2021年4月4日至4月10日,全市公安机关共接报刑事、治安警情291起,其中抢劫1起,抢夺4起,盗窃112起,诈骗107起,其他警情67起。


  女员工沾染赌习,为还赌债竟打起了老板的主意,仅半个月时间就用微信盗窃100多次共计20多万元,且作案后便离职逃避。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揭东警方接到警情快速出击,将这名女窃贼捉拿归案。


  案情:雇员频频盗窃微信资金


  今年3月中旬,市民陈先生发现其在经营使用的3个微信账号被盗窃了,半个月来先后被3个不同的陌生微信账户盗窃100多次,共计损失金额20多万元!陈先生发现不妥后马上到新亨派出所报案。


  揭东警方初步研判陈先生经营的服饰电商原雇员林某禧(女,28岁,揭东区新亨镇人)有重大作案嫌疑。经了解,林某禧已离职且不知去向。群众利益无小事,警方马上对嫌疑人林某禧进行深度分析研判,发现嫌疑人林某禧在榕城区、揭东区等地有多个落脚点,但其行踪不定。为尽快确定嫌疑人落脚点,民警昼夜多次在林某禧可能出现的落脚点蹲守,终于掌握了林某禧的活动规律。


  近日,办案民警通过智慧新警务发现,林某禧和陈某涌一起驾车外出,便马上组织警力在陈某涌住处周边蹲守设伏。经过12个小时蹲守后将林某禧抓获归案。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林某禧供述,其因沾染上赌博的恶习后,负债累累而心生贪念,在陈先生经营的电商服饰商店工作期间,趁管理人员不备时,先后多次利用微信盗窃20多万元。同时,林某禧承诺将尽力退还赃款减少被害人损失,其家属现已退还赃款3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林某禧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提醒:加强防盗意识,避免给“有心人”可乘之机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对个人财产要时刻提高警惕,提高个人财产安全保护意识,提防身边的“有心人”,切莫将个人身份证、银行卡等重要物品随意放置或将个人相关信息轻易告知他人,避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以免造成财产损失。


  警方表示,实施盗窃、损害他人财产安全的行为触犯法律,将会受到法律严厉制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对于损害人民财产安全的盗窃行为,揭阳警方将以零容忍态度,发现一宗打击一宗,绝不容许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