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 信 扫 一 扫
持续发力,全面巩固提升创建工作成效
发布时间: 2021-09-09 来源: 揭阳日报 作者:

  □记者 陈星星 郑乔慧

  通讯员 何焱贤 巫超明 李福明

  全国文明城市是城市治理能力、综合竞争实力和持续发展潜力的综合体现,是含金量最高、创建难度最大的城市品牌,也是目前全国综合评价城市整体水平的最高荣誉。作为全市文明城市创建主战场,榕城区的创建工作成效,对全市创建成绩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全区上下要以背水一战、破釜沉舟的决心,以敢于担当、攻坚克难的精神,以久久为功、善作善成的韧劲,同心同德、攻坚克难,为助力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近日,在榕城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推进会上,榕城区委书记林春霖强调说。

  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增强工作紧迫感责任感

  今年来,榕城区全面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文明创建主题日”活动常态化开展,你追我赶、争先创优的氛围逐步形成,市政设施短板持续补上,创新打造了“榕树下的微课堂”特色品牌,文明创建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然而,全区城乡环境、卫生状况、农贸市场、交通秩序、创建氛围、工作机制、市民素质等方面,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和短板,亟需改进和完善。

  该区提出,全区上下必须要统一思想、端正态度,全面增强抓牢抓实创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突出短板弱项、抓紧完善提升,全力以赴做好环境卫生整治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项工作,用实际行动营造干净文明有序的市容环境迎接中秋节和国庆节。

  紧扣目标、强化措施,抓实抓牢文明创建工作

  创建文明城市,不仅要思想高度重视,还得有正确的方式方法,才能抓实抓牢文明创建工作。林春霖提出,各地各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将文明创建与日常工作深度融合,把日常工作与测评体系相结合,持续发力,全面巩固提升创建工作成效。

  一方面,要严格对标测评体系,强力整治创建突出问题。区城管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要联合属地街道,开展市容常态化巡查,精准抓好重点路段、重点区域的整治,严格处理乱摆卖、乱拉挂、乱停放、乱搭设等现象,重点做好集贸市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等重点区域周边环境整治,扎实推进“五小”“六乱”等专项整治,深度治理占道经营、流动商贩问题。区安委会、住建、城管执法等部门要联合交警市区一、二大队对交通秩序、夜宵档占路经营等行为进行整治,对车辆乱停乱放、违规行驶、摩托车和电动车无牌照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对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对交通事故多发易发的黑点重点区域进行排查分析,从道路基础设施和配套上进行优化提升,确保防范在前。区住建、城管执法等部门要对垃圾桶、路肩石、破损路面等进行排查完善,重点抓好违法建设常态化巡查监管,对偷建抢建行为要“零容忍”,对顶风作案的要严肃处理,区纪委监委要加大明察暗访力度,严查违法建筑背后的作风问题,重拳整治不担当不作为,让相关责任人为偷建抢建行为买单。要统筹推进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全面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工作,对督察组交办案件要第一时间认真调查、实事求是,属实的要迅速整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同时要举一反三,开展拉网式排查。

  另一方面,要结合实际,积极打造榕城的特色品牌。要围绕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这一目标,加快活力古城项目建设,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打造揭阳古城品牌。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借助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等载体,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培育工作亮点,创造特色经验。要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推动志愿服务活动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要进一步加强建设管理,营造文明、整洁、有序的政务服务环境。

  定员定责、加强督查,凝聚创建工作强大合力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需要久久为功、凝聚合力。林春霖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执行力和落实力,确保文明城市创建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首先,要坚持常态化、长效化、抓日常,抓牢抓实网格化管理、“门前三包”“河长制”“路长制”等制度,进一步完善上下联动、分工明确,运行有序、工作有力的常态化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区领导班子要加大对挂钩联系街道的检查指导力度;各地各单位要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街道要压实班子成员的挂钩责任,各村(社区)是创建工作的“主力军”,村干部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其次,要强化舆论宣传力度。要在主要路段、户外广告牌、农贸市场出入口等显眼位置布设宣传标语,通过村村通广播、上街入户等多渠道开展文明创建宣传,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参与文明创建工作中。要坚持正面宣传跟反面曝光相结合,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浓厚社会氛围。

  最后,要强化问责倒逼工作落实。各地各单位要切实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持续强化作风建设。区创文督查专班要加强督查力度和频次,全面落实好“红黑榜”考评制度,对测评结果靠后的街道该约谈约谈、该通报通报。区纪委监委、区委办要加大明察暗访力度、从严考核问责,对在创建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不严不实,给创建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一定后果的责任单位和人员,要严肃处理。


(编辑:孙儿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