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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南的宋人居所
发布时间: 2021-09-13 来源: 揭阳日报 作者: 彭 风

  岭南开发较晚,尤其是边远地区,至宋代,居所的建筑都还相当落后。虽然已有一些瓦屋的出现,但在农村,大体上还是以“寮”为主。时至今日,潮汕各地都还有不少地名带有“寮”字(也有的地方改为近音字如“瑶”、“饶”等),可以视为这一历史住屋文化的遗存。


  北宋苏轼,有几篇“涉潮”的文章,如《潮州韩文公庙碑》《岁寒堂十二石记》《与吴子野论韩文公庙碑书》《远游庵铭》等,几乎都涉及到建筑物,而《与吴子野论韩文公庙碑书》,中有“然谓瓦屋始于文公者,则恐不然”,“尝见文惠公与伯父书云:岭外瓦屋,始于宋广平,自尔延及支郡,而潮尤盛,鱼鳞鸟翼,信如张燕公之言也。以文惠之考之,则文公前已有瓦屋矣”诸语,可见唐宋潮地瓦屋,还是稀罕之物,实体寥寥。虽然现代考古,澄海龟山遗址可以证明,早在汉代,即古揭阳时代,潮地已有瓦屋的存在了,而且还有相当规模,可以让人有着官署、古城的联想。


  此外,包括留存的宋代碑记,很难让人明瞭宋代的瓦屋、寮的实际建筑情形。倒是《岭外代答》一书的部分记载,提供了实体建筑的情状,对于今人“穿越时空”,去一睹当时带普遍性的岭南乡村房屋建设,大有帮助。


  《四库全书简明目录》七载:“《岭外代答》十卷,宋周去非撰。……去非自岭外代归,有问其土风物产者,著此书示之,以代应对也。”考周去非字直非,宋永嘉(今温州)人,曾于长沙从张栻游,隆兴癸未(1163年)成进士,曾为钦州州学教授,后官至绍兴府通判。其居岭南时间,是淳熙(1174年至1178年)期间。


  其于《岭外代答》卷四《风土门》中以“屋室”与“巢居”两则记载岭南房屋建设。


  其内容是:广西诸郡富家大室覆之以瓦,不施栈板,唯敷瓦于椽间。仰视其瓦,徒取其不藏鼠,日光穿漏,不以为厌也。小民垒土墼为墙,而架宇其上,全不施柱。或以竹仰覆为瓦,或但织竹笆两重,任其漏滴。广中居民,四壁不加涂泥,夜间焚膏,其光四出于外,故有“一家点火十家光”之讥。原其所以然,盖其地暖,利在通风,不利烟窒也。未尝见其茅屋,然则广人,虽于茅亦以为劳事。


  深广之民,结栅以居,上施茅屋,下豢牛豕。栅上编竹为栈,不施桌椅床榻,唯有一牛皮为裀席,寝食于斯。牛豕之秽,升闻于栈罅之间,不可向迩。彼皆习惯,莫之闻也。考其所以然,盖地多虎狼,不如是则人畜皆不得安,无乃上古巢居之意欤?


  综合这两则笔记,可知:南宋前期广西(其实也是岭南广大山区)能够盖瓦屋的,都是“富贵大室”,贫民是没有这个能力的。


  盖屋时,都不像内地的有钱人,在楹桷上铺上一层栈板(也叫望板,今称天花板,揭阳旧城传统建筑今仅丁氏光禄公祠及祜记祠堂有此设置),而是直接把土瓦敷施于椽子(桷)上。从下边望去,这样的屋顶,只取其不会成为老鼠窝藏的地方,但日光穿射,却是常态,居人不以为意。


  至于普通百姓,建房的时候,则垒土墼(即通常所称为土角)为墙,然后在上边架上楹桷,以山墙承力,不用安装柱子。也有人连土瓦也用不上,只能用竹破成两半,然后以“阴阳”的方式嵌于屋上为顶;更有用两层竹编的片子铺于屋上,下雨时难免全屋漏滴,无可逃避。


  几乎全部的乡人,建房子是不会在四壁上抹上塗泥的(至今山区这样的墙壁依然可见)。夜里点火照明,火光从土角的缝隙向外照射,出现“一家点火十家光”的情况。据分析,这是因为南方湿热,这样的墙壁,有利于通风透气。


  但岭南少见茅屋(即四面墙用茅草编挂而成),只有所谓“寮”(屋顶盖草),可能是居民嫌编茅为墙太麻烦的缘故。


  至于“巢居”,指的是“深广”之民所住的房屋,是通常所称的干阑屋,“上施茅草,下豢牛豕。栅上编竹为栈,不施桌椅床榻,唯有一牛皮为裀席,寝食于斯”这种房屋,在西南地区深山大壑少数民族居住的地区,现尚有不少,潮汕属“浅山”,就基本不见构搭了。


  宋代去今,不到千年,但社会变化,天翻地覆,仅房屋一项,就可见其一斑。


  《岭外代答》作者所提供的文字,让我们真正的“涨知识”,因而特写此文,以示致敬。


  (编辑:悦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