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 信 扫 一 扫
支持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 开展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
发布时间: 2022-06-15 来源: 作者:

2022年5月30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下发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支持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开展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的通知》(汇发【2022】16号)(以下简称《通知》),在广东省等部分区域开展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符合条件的相关企业可在一定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


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指的是哪些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是指经国家或地方相关部门认证的具有知识产权、技术或工艺先进、市场前景良好、净资产规模较小的创新型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是指经国家或地方相关部门认证的具有“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特征的企业。


企业可借用外债额度


依据《通知》,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辖内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可在不超过等值1000万美元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


国家外汇管理局依法确定试点企业试点业务额度上限,所在地外汇局在额度上限内按实需原则确定试点企业试点业务额度。


试点企业应符合的条件


注册在试点区域、成立时间一年(含)以上且存在实际经营活动的非金融企业(房地产企业、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企业除外)。


获得国家或地方相关部门认证的高新技术或“专精特新”企业。


如为货物贸易外汇收支名录内企业,其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分类结果应为A类。


近两年无外汇行政处罚记录(成立不满两年的,自成立之日起无外汇行政处罚记录)。


《通知》的实施,是对《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金融服务的通知》精神的高度贯彻,是对国务院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细化落实,为支持地方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效支撑。


(邮储银行揭阳市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