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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学车当心“黑驾校”把你晒“黑”
汕头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查处3宗违规驾培案件
发布时间: 2022-06-17 来源: 汕头日报 作者: 蔡晓丹

    


  执法人员对粤D7***学车辆进行检查 .


  暑假即将到来,有不少朋友特别是高考后的学生会选择在暑假学车,驾培行业迎来暑期旺季。为净化驾培市场秩序、维护学员合法权益,近期,市交通运输执法局加大对辖区驾培行业执法巡查力度,重点整治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未在申报备案的训练场地内开展驾培业务等行为,先后查处3宗违规驾培案件。


  未取得道路运输证擅自开展驾培


  6月8日10时36分,市交通运输执法局金平大队一中队前往大学路公力驾校训练场进行日常执法检查,只见场地内有十余部教练车正在进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执法人员发现一部异常车辆正在缓慢练习倒车入库,外观与其他教练车并无二致,但该车前后没有悬挂车辆号牌。


  经检查,该车前挡玻璃右上方张贴有粤D66***的临时牌照,驾驶座和副驾驶座各坐1人。执法人员注意到驾驶员动作生硬且未拉起手刹,立即提醒其先拉好手刹。这时一不明身份男子从远处向执法人员快步走来,称车上2人是来驾校参观的朋友并无报名学习。执法人员迅速将该男子与车上人员隔开,继续向车上2人了解情况。进一步了解得知,车上两人是去年12月在公力驾校报名进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正在进行科目二的练习,该男子池某是他们的教练,是池某让他们使用粤D66***(临时牌照)车辆进行培训。


  随后执法人员要求池某出示该车道路运输证,池某称该车道路运输证尚在办理中,自己心存侥幸在该车喷涂教练车标识后就先使用其进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因汕头公力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涉嫌使用未取得教练车牌证的粤D66***(临牌)小型轿车从事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活动,市交通运输执法局已责令该公司改正,并处1000元罚款。


  道路运输证尚在办理就上路开展训练


  6月8日16时02分,金平大队一中队在金环西路靠近大学路的一路段进行日常执法巡查,发现一辆粤D7***学教练车正在该路段缓慢行驶。执法人员通过执法系统查询发现该车并无道路运输证,于是依法示意车辆停车接受检查。该车驾驶座和副驾驶座各坐1人,驾驶员是今年3月在汕头市南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报名进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副驾驶座的男子是其教练吴某,正在进行科目三培训。


  随后执法人员要求吴某出示粤D7***学车辆的道路运输证,吴某起初表示该车道路运输证放在公司,不在车上,后电话联系公司后向执法人员表示该车道路运输证尚在办理中。因汕头市南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涉嫌使用未取得教练车牌证的粤D7***学小型轿车从事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活动,市交通运输执法局已责令该公司改正,并处1000元罚款。


  训练场地未申报备案便组织学员开展培训


  针对辖区个别驾培机构未在申报备案的教练场地开展培训业务的违规情况,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龙湖大队近期加大突击检查力度。5月31日15时40分,龙湖大队一中队执法人员在蓝水星停车场执法检查时,现场发现有学员正在使用粤D5***学教练车进行科目二练习。据现场调查,车上学员证实她是在公力驾校报名参加驾驶员培训,粤D5***学教练车由该公司教练员安排给她练习驾驶,教练员不在现场。


  6月1日,公力驾校授权委托孙某到龙湖大队接受调查。孙某证实其是公力公司的教练员,粤D5***学教练车是该公司的教学使用车辆;并承认当天执法检查时该车上的学员也是在该公司报名进行培训的,由公司委派他使用该车对学员进行科目二培训,该训练场地未向交通管理机构申报备案。因汕头市公力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涉嫌使用粤D5***学小型轿车未在申报备案的教练场地开展培训业务的行为,市交通运输执法局已责令该公司改正,并处1000元罚款。


  交通执法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学车时要选择正规驾校、正规教练、正规车辆。如果在学车过程中,发现驾培机构有违规经营行为,请拨打“12345”电话进行投诉。


  (编辑:悦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