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普宁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普宁市纪委、普宁市委组织部有关领导带领各巡察组分赴大南山街道、军埠镇、赤岗镇、广太镇、梅塘镇、里湖镇等单位召开巡察情况反馈会议,向其所辖村(社区)反馈了巡察情况。
在反馈会议上,普宁市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指出巡察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就如何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会议提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做好巡察整改的重要意义。各单位要将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聚焦镇村发展实际,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全方位、全领域推动镇村高质量发展。要提高责任意识,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各单位要直面问题、认领问题,认真按照“事要解决、人要处理、钱要清退、制度要完善”四项要求,全力纠正政治偏差,确保问题清仓见底。要坚持标本兼治,既要立足于“当下改”,也要着眼于“长久立”,真正实现管长远、见长效。要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巡察整改落到实处。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巡察整改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契机和深化标本兼治有机结合起来,坚持举一反三,通过巡察整改真正解决问题。对组织领导巡察整改不力,落实巡察整改走过场,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的单位和相关负责同志要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分别作表态发言。他们表示,对普宁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接下来将以本次巡察整改为契机,自觉将巡察整改成效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努力向普宁市委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据悉,根据普宁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普宁市委从今年7月10日起启动村级巡察工作,派出6个巡察组对大南山街道、军埠镇、赤岗镇、广太镇、梅塘镇、里湖镇等6个镇街所辖122个村(社区)开展为期2个月的巡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