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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东区森防办部署打击野外违规用火工作
发布时间: 2023-12-07 来源: 作者:

  日前,揭东区森防办发出打击野外违规用火工作通知,对做好森林防火相关工作进行再部署,进一步督促各地各相关单位和群众做好野外用火安全工作,更好地保护森林资源。


  通知指出,9月22日,揭东区人民政府已颁布禁火令(禁火期: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5月1日)。禁火期间,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禁止下列行为: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等;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烧黄蜂、熏蛇鼠、烧山狩猎;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或者烧田基草、甘蔗叶、稻草、果园草等;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如发现以上行为,根据《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两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引起森林火灾的,对个人并处两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拒不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布的森林防火命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何小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