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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宗交通事故赔偿案背后的司法温情
发布时间: 2025-08-11 来源: 揭阳日报 作者: □记者 黄燕丹 通讯员 林敏梅 吴惠心 庄曼青 林井然

  “感谢法院,感谢法官团队每一位同志,赔偿款我们已收到,感谢你们的支持和帮助!”继送来感谢信之后,近日,翁女士的家人将一面写着“心系百姓、为民排忧”锦旗送到了惠来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的法官团队手中。


  时间回拨到2023年6月,翁女士在顺风车平台下单了从深圳市到惠来县的顺风车。通过平台接单的吴某,因疲劳驾驶致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失控刮擦护栏后又坠落路外边坡,造成翁女士受伤。


  经交警部门认定,司机吴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翁女士无责任。经司法鉴定,翁女士的损伤程度为一级伤残。


  事后,吴某垫付26万余元。因各方对赔偿事宜产生争议,翁女士向惠来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吴某、涉案多家公司赔偿各项损失共计200余万元。


  承办法官林水贤在接到该案后深入了解案情经过,仔细翻阅案卷资料,并与翁女士电话联系,了解到其伤势较为严重,因住院治疗已掏空了家底且四处举债,目前亟需康复机构的专业复健指导。


  后林水贤又拨通各被告的电话进行沟通。


  “涉案车辆仅在我公司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并未投保有效乘客座位险,我们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再者,车主将车辆用于营利用途,属于改变车辆属性,按照保险规定,我公司也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涉案车辆保险公司深圳某公司态度强硬。


  “法官,原告要的赔偿金太高了。我们已经尽量增加赔偿数额,最多只能调整到50万元。”顺风车出行意外险保险公司上海某公司亦是寸步不让。


  “法官,事故发生后,我已经倾尽所有积蓄,26万元已经是我目前能拿出来的所有钱款,并不是我不想赔偿。”顺风车司机吴某的语气也饱含苦涩。


  面对这样的调解困境,林水贤并未轻易打退堂鼓。翻看通话时对各方的记录,林水贤注意到,翁女士与上海某公司的分歧主要在赔偿金额上,翁女士要求按照意外险的最高金额65万元赔付,上海某公司认为其伤情未能够达到全额赔付的赔偿标准。


  “可以从上海某公司作为切入促成调解,让翁女士先拿到部分赔偿款用于治疗,也为后续的调解做好示范。”随后,林水贤一边与翁女士就可接受调解金额进行沟通,另一边积极与上海某公司联系。


  在多次沟通协商下,双方的态度有所缓和,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调解协议。上海某公司赔偿54万元并在指定时间内将钱款一次性汇入翁女士银行账户。


  “感谢法官。相信你们的专业能力和公平公正的解决方案,也使我看到案件圆满完成之光。”收到钱款后,翁女士夫妇特意写来一封感谢信。


  林水贤决定趁热打铁,继续与其他被告开展调解工作。


  “高速公路公司,事发现场栏杆处存在缺口,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应负相应的赔偿责任。经查询,你司过往也有因栏杆处存在缺口而进行赔偿的案例。”


  “深圳某公司,顺风车是一种车主与合乘者之间自愿的民事行为,旨在互助互利,并不属于经营性客运活动的范畴。吴某的车辆并没有改变车辆属性,况且涉案车辆投保了意外险,你们确有赔偿责任。”


  ……


  通过多个回合的斡旋,各方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深圳某公司赔偿35万元,高速公路公司赔偿3万元,并于指定时间内一次性支付。


  经核验翁女士在本次交通事故中遭受的各项经济损失,扣除各公司已赔偿份额,法院依法判决吴某赔偿翁女士61万余元,扣除已垫付的26万余元,最终应赔偿34.8万元。收到判决后,吴某表示会尽快筹措资金偿还翁女士。


  至此,这件耗时2年的交通赔偿案实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