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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反腐报道里的“田哥艳姐”叙事
发布时间: 2025-10-30 来源: 红网 作者: 李琛

  据媒体报道,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田艳涉嫌受贿一案,由贵州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安顺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安顺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田艳作出逮捕决定。(10月29日九派新闻)


  某平台热榜的标题是《落马女副厅被逮捕 外号“田哥艳姐”》;而另一平台的相关搜索词条为#田哥艳姐被逮捕#.再看各大媒体的相关新闻标题:《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田哥艳姐”被逮捕》《“田哥艳姐”,被逮捕》《“田哥艳姐”,被“双开”!》……有些非官方媒体更甚:《贵州女局长田艳:肤白貌美气质佳,曾主政一方,漠视群众利益,爱参加娱乐活动》。


  一提到女官员落马,仿佛触碰到某些媒体的开关,立马注意到了隐藏在权力腐化下个体的性别,并于报道的标题、内容、配图里以瞩目处理,更毋庸说当落马女官员恰好长一副好皮囊,那么标题便是“美女”+职称,例如《主政边境县7年,副厅级美女书记落马,曾在乡镇摸爬滚打十多年》。但如若落马的官员是男性,那么标题的语境里通常只留存职务、敛财数字或贪腐事实。


  于是,公众记住了“田哥艳姐”的八卦,记住了“美女官员”如何如何,评论区浮想联翩,出现成片的主观臆断式想象。


  “田哥艳姐”是怎么来的呢?我注意到九派新闻的报道:“既是决策果敢、雷厉风行、轻伤不下火线的‘田哥’,又是没有架子、爱护干部、愿和群众坐一条板凳的‘艳姐’。”媒体的报道当然是根据群众转述的事实,但是把这点大肆渲染的用意是什么呢?


  “田哥艳姐”的叙事之所以危险,在于它是对正确认知的遮蔽:首先,将公众注意力从权力监督的制度性缺陷,转移至个人特质的情感化评判;其次,通过强化性别特征,暗示女性官员的腐败存在某种“特殊性”,进而弱化对整体权力生态的批判。


  我以为,将“女贪官”还原为“贪官”,聚焦其违纪违法行为本身,追问田艳在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审批中如何滥用职权,远比讨论她“田哥艳姐”的人设叙事更有意义。


  反腐的目的是制约权力、维护公平。而腐败从来不是个人道德的偶然堕落,而是权力生态的必然产物。“田哥艳姐”的造势本质是权力寻租的手段,报道如果不穿透这些包装,直指“人设服务于权力变现”的本质,让公众看清腐败分子如何通过塑造形象谋取政治资本,那么我们能得到的信息导向更多的就是性别噱头和对个人道德的审判。


  权力一旦失去制约,无论男女,都会滑向腐败的深渊。反腐报道的价值,应该在于用清晰的逻辑揭示这一规律,让反腐回归权力监督的本源,而不是再制造新的认知迷雾。唯有如此,公众对腐败的批判才能真正击中要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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