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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法院执行攻坚“不打烊” 多措并举保障劳动者权益
发布时间: 2026-01-28 来源: 揭阳日报 作者: □记者 黄燕丹 通讯员 林敏梅 方 煌 陈梓博 洪毅玲

  年关将至,民生为先。阶段来,全市法院加大对涉欠薪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强化执行措施,成功执结一批案件,将“纸上权益”转化为“真金白银”,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案例1     惩戒预警破“薪”愁


  杜先生原为一家金属加工机械厂的员工,因劳动报酬纠纷,向榕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仲裁。根据生效仲裁裁决,机械厂应支付杜先生工资及各种费用共75865元,但机械厂经营者陈某并没有履行还款义务。杜先生多次讨薪无果,遂向榕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向被执行人机械厂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但机械厂仍未履行还款义务,法院遂依法对陈某名下银行账户、微信和支付宝采取冻结措施,同时约谈陈某,告知其如果不主动履行债务,将可能面临被罚款、拘留等不利后果。随后,执行法官向陈某发出预处罚通知。在惩戒预警的威慑下,陈某意识到了欠薪的严重后果,足额付还杜先生全部工资和各种费用。


  案例2     释法明理促履行


  何老太为王某提供劳务,但王某长期拖欠何老太劳动报酬。经多次催讨无果,何老太无奈向揭西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判决王某应付还何老太工资36300元及逾期利息。判决生效后,王某未履行还款义务,何老太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接到案件后,执行法官立即与被执行人王某联系:“何老太年逾六十,为你提供劳务谋生实属不易,于情于法,你都应尽快支付何老太工资。”


  王某则表示:“法官,我是想还款的,但我在其他工程有百万元款项未收回,这才无法偿还何老太工资款。”


  “法律上,支付报酬是你的义务,事实上,你也有能力支付何老太的工资报酬。何老太挣的是血汗钱,家里亦等着用,请你尽快履行义务。”执行法官依法向王某释明,关于其被他人拖欠的工程款,可另经法律途径解决,同时明确向王某告知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如若因拒执导致牢狱之灾,后续对子女就学、就业也有一定影响。


  经过执行法官的耐心释法析理,被执行人王某最终认识到其拖欠薪资行为的严重性。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约定所欠工资款分期履行。目前,王某正按期履行还款义务。


  案例3     巧用“活封”解困局


  在某机构担任授课老师的林女士在完成教学服务后,却被机构拖欠课酬费12900元。经多次追讨无果,林女士向揭东区人民法院起诉。经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林女士同意减免4900元,余款8000元机构于一个月内还清。若机构未按时足额归还欠款,则机构应付林女士劳务费12900元及利息。


  在调解书生效后指定期限内,该机构未履行还款义务,林女士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执行过程中,经查询该机构的银行存款账户,未发现有足额的银行存款可供执行。为维护自身权益,林女士多次申请查封该机构的教学设备。


  “教学设备作为培训机构重要的资产,一旦查封,机构的教学经营活动将受到影响,报名参加培训的学生的权益也得不到保障。”一边是劳动者的“血汗钱”,一边是机构的“生命线”,执行法官没有采取“一封了之”的方式,而是多次实地走访该机构,详细了解其资产状况、教学情况、市场前景及授课老师、学员的满意度等。“如果机械采取刚性查封措施,很可能成为压垮机构的‘最后一根稻草’,导致其经营停摆,彻底丧失还款能力。”深入调查后,法院决定对机构的核心教学设备采取“活封”措施,允许机构在监管下继续使用设备进行正常的教学经营活动,同时给予合理的宽限期,督促机构尽快筹款,支付所拖欠的工资。


  最终,在法院柔性执行措施的护航与法官的持续督促下,该机构在约定期限内,向林女士支付了劳务费12900元及逾期利息。


  “执”民之所急,“行”民之所盼。据统计,揭阳法院2025年共执结涉欠薪执行案件372件,为劳动者追回欠薪1310.93万元。下来,揭阳法院将继续践行“如我在执”理念,聚焦涉民生执行案件,以更实举措、更强力度,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