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普宁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军埠镇在辖区内查处一涉嫌非法储存、经营烟花爆竹窝点。
当天,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对现场查获的烟花爆竹进行清点、登记,依法予以扣押。目前,该案件已依法立案调查,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普宁市有关部门提醒广大市民,普宁市行政区域内未经依法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呼吁广大市民积极监督、举报各类烟花爆竹非法行为。举报电话:普宁市应急管理局;2222583;普宁市公安局:110;普宁市市场监管局:12315、2910371;普宁市交通运输局:2921231.春节临近,提醒广大市民不要燃放烟花爆竹,以免发生危险。相关单位、属地镇村也将加强巡查监管,坚决查处非法储存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郑乔慧 杨雪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