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元鹏
1.8亿银行理财只剩44万,银行称:客户经理“精神失常”失踪。
据大象新闻报道,北京某公证处在大连银行北京分行账户内购买的1.8亿理财产品到期后只剩44万,客户经理上门五年,送的都是加盖公章的假对账单。案发后,银行称涉案人员一人“精神失常”失踪,一人已离职,想就此脱清干系。
一笔大额理财,最后只剩下零头都不到的金额,这样的结果放在谁身上都是难以承受的打击。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事发之后银行的回应没有歉意,没有担当,只有一句轻飘飘的“客户经理精神失常失踪”“另外一个人已经离职”,仿佛这件事和自己毫无关系。
我们之所以愿意把钱交给银行打理,图的就是一份安心。银行作为专业的金融机构,手握储户的信任,也肩负着守护资金安全的底线责任。不管是大额理财还是小额存款,储户把钱交出去,本质上是相信银行能管好这笔钱,相信银行的员工能按照规则办事。可这起事件里,客户经理上门五年,送的全是加盖公章的假对账单,如此拙劣的骗局,竟然能持续这么久,银行的监管到底在哪里?
有人说这是个别员工的问题,是客户经理心存侥幸、铤而走险。可个别员工能钻空子,恰恰说明银行的内部管理出了漏洞。对账单的审核、员工行为的监管、客户资金的核查,任何一个环节能做到位,都不至于让骗局持续五年,也不至于让储户遭受如此巨大的损失。说到底,还是银行的责任心缺位,把风险防控和储户权益抛在了脑后。
事发后,银行一句“涉案人员精神失常失踪、一人离职”,就想脱清干系,这无疑是寒了所有客户的心。难道员工出了问题,银行就可以一推了之吗?显然不能。员工是银行的一分子,其履职行为代表着银行,银行有义务管好自己的人、守好自己的门。无论是“已开除”还是“已报警”,都不该成为银行的万能免责声明,更不能成为逃避责任的挡箭牌。
理财有风险,但这份风险不该是银行监管失职带来的“无妄之灾”。刑事调查要推进,涉案人员要追责,但银行的民事责任也不能含糊。储户的信任不是凭空来的,也经不起一次次的消耗。如果每一次出问题,银行都想着“甩锅”,想着用各种借口敷衍了事,久而久之,谁还敢把钱交给银行?谁还愿意相信所谓的“专业理财”?
说到底,银行的核心竞争力是公信力和责任心。守住储户的钱,做好风险防控,管好自己的员工,这才是银行该做的本分。希望这起事件能给所有银行敲响警钟。1.8亿理财只剩44万:客户经理“精神失常”,银行监管不能失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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