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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诸葛亮”到“猪葛亮”,商业创意不能随意“冒犯”
发布时间: 2026-02-06 来源: 红网 作者:

  □王润桐(重庆大学)


  据上游新闻报道,近日,广东东莞一家名为“猪葛亮食品有限公司”的企业引发关注。诸葛亮后人对此提出异议,要求撤销商标。公司方面回应称,名称是依法注册,并非恶意恶搞,同时表示节后将停止经营并办理注销。


  从“诸葛亮”到“猪葛亮”,一字之改,不仅是一个商标的消失,更映照出商业创意与历史文化之间那条模糊而敏感的红线。我们不禁要问:当创意变成冒犯,当戏谑越过尊重,那条边界究竟在哪里?


  历史名人的姓名及其象征意义,属于社会共同的文化记忆与情感资产。对其进行商业化使用时,稍有不慎便可能逾越界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明确禁止“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作为商标使用。这为评判此类行为提供了法律准绳。


  我们理解商业需要关注,创意渴望出位。但当“猪葛亮”这样的组合出现时,内心涌起的那种不适与抵触,并非出于保守或狭隘。那是一种本能的文化保护意识,我们不愿看见崇高的精神象征被拖入低俗的泥潭,不愿属于所有人的文化记忆被随意涂抹、廉价贩卖。法律条文中的“不良影响”四个字,背后守护的,正是这份集体情感不容践踏的尊严。


  究其本质,将“诸葛亮”与“猪”通过谐音强行关联,是一种生硬且不合时宜的“幽默”。诸葛亮其人,早已超越了历史书中的人物,凝结为智慧、忠贞与奉献的崇高文化意象。此类行为,不仅冒犯了历史人物及其后人,也忽视了大众对历史先贤的朴素敬仰之情,反映出部分商业行为中存在的文化短视与急功近利心态——为了吸引眼球、制造话题,不惜以牺牲文化尊严为代价。


  这类现象并非孤例。无论是将“1945·8·15”这一民族历史记忆申请注册商标,还是擅自将“袁隆平”院士的姓名用于商品包装进行营销,此类试图消费公众情感与名人声誉的行为,短期内或能制造话题,但终因违背公序良俗、触碰法律红线而迅速被叫停或引发众怒。这不仅无法积累真正的品牌价值,反而长期损害品牌美誉度,难以建立信任。该企业最终选择注销,恰恰说明此类“创意”在舆论和经营上面临巨大压力,并非明智之举。


  那么,商标创意的边界当如何界定与守护?


  第一,边界在于“心”,即内在的自觉。商业行为除了必须遵守法律这条刚性底线外,更应有一份内在的文化自觉与道德自律。真正的、富有生命力的创意,应当建立在理解、尊重文化传统的基础上,而非通过冒犯、贬损或恶搞来博取关注。对历史、对文化保持一份温情与敬意,是企业社会责任感的体现,也是品牌赢得公众信赖的起点。


  第二,边界依赖于“审”,即审核的严谨。商标注册审查中,对涉及历史名人、文化经典的部分,应建立更审慎、前瞻的评估机制。提前识别潜在的不良影响,既能保护社会公共利益,也能避免企业陷入后续争议,是更为有效的治理方式。


  第三,边界得益于“治”,即社会的共治。在此次事件中,诸葛亮后人的维权行动与公众舆论的关注,共同构成了有效的社会监督,促使问题朝积极方向解决。这展现了社会自我净化、守护共同价值观的良性能力。健康的商业环境,需要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自觉与社会监督共同发挥作用。


  说到底,创意可以天马行空,但必须扎根于文明的土壤;商业可以追逐利益,但绝不能越过尊重的藩篱。一个“猪葛亮”或许很快被遗忘,但如何在社会发展中妥善处理商业行为与文化传承的关系,却是需要我们持续思考的课题。唯有在创意与尊重之间找到平衡点,商业才能行稳致远,文化也才能在创新中获得真正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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