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普宁公安连续破获2起盗窃案件。这2起案件均因群众防范意识薄弱、财物随意放置,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
案例一:3月10日20时许,城北派出所根据线索在池尾街道抓获盗窃犯罪嫌疑人吉某。经审查,吉某交代,2月24日凌晨1时许,其在流沙北街道一路段通过随机拉车门方式寻找未上锁的车辆为作案目标,后盗窃一小汽车内现金的犯罪行为。目前,吉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二:3月6日4时许,一群众报称,其于凌晨2时许在一餐饮店内座椅上休息,并将一部手机放在桌子上,后发现该手机不见了。城东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并迅速锁定作案嫌疑人的身份。3月7日17时许,民警在大坝镇成功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周某。经审查,周某对其到餐饮店盗窃一名正在休息的事主手机1部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周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示,盗窃案件可防可控,关键在于细节防范。车离人,必锁车;贵重物品,需随身携带。一个好的习惯,能有效守住财产安全,不给违法犯罪分子可乘之机。如遭遇盗窃,请立即拨打 110 报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