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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在把儿童推上短剧的“畸形秀”舞台?
发布时间: 2026-03-20 来源: 红网 作者:

  □宾语


  “这只股票一小时内会涨停,我全仓买入,再加100倍杠杆!”近日,一短剧中,5岁小演员替父亲操控股票,片刻便“赚20亿元”,相关情节引发争议。中国青年报记者注意到,截至目前,该剧已有超29万次的收藏量。据了解,这并非短剧第一次因未成年人剧情引发争议。前不久,多家媒体都曾披露短剧中的不当人设。据中国新闻周刊3月11日报道,9岁小演员航航被打扮成“小大人”模样:头发用卷发棒烫出卷曲弧度,穿着一件蓝色格纹衬衫。按照剧本的要求以及导演的示范,当他看到面前五个二十多岁的“长腿美女”未婚妻时,他的眼神瞬间“拉丝”,嘴角直流口水。(3月18日 《中国青年报》)


  当5岁女童在短剧中轻点鼠标便“狂赚20亿元”,当9岁男孩被要求对成年女演员露出“眼神拉丝”的暧昧表情,当11岁女孩被迫出演“替嫁新娘”……这些荒诞不经的画面,已经突破了虚构创作的底线,成为当下微短剧市场的真实写照。在一片谴责声中,大家不免追问,在这场以儿童为主角的流量狂欢中,究竟是谁在推波助澜,谁该为儿童被推上短剧的畸形舞台负责?


  儿童短剧乱象的核心,在于将未成年人异化为满足成人审美和商业逻辑的“工具人”。无论是5岁的“金融神童”,还是9岁的“多情道士”,这些角色设定的背后,无一不是成人世界的欲望投射。媒体之前报道的编剧秦林的遭遇,揭开了行业的冰山一角。当她投递萌宝剧本时,平台的反馈竟是“情绪不够炸裂”“不够下沉”,建议多加入被欺负打骂、互相辱骂的情节。在这种“流量为王”的逻辑下,儿童不再是需要保护的独立个体,而沦为刺激观众多巴胺的“爽点”制造机。


  更令人忧心的是,这种异化正在从荧幕内延伸到荧幕外。有父母发现,孩子拍完短剧回到学校后,动辄威胁同学“小心我灭你全家”,这正是其在剧中饰演“上位者”的台词。儿童心理学家早已指出,6岁前的孩子难以清晰区分现实与虚构世界。当孩子反复演绎超出其认知范围的成人化剧情,他们的价值观、行为模式必然受到潜移默化的侵蚀。正如中国传媒大学教授赵晖所言,“让孩子去演一个霸道总裁家的继承人,站在儿童演员的立场,这是他完全不理解的一个世界。”


  然而,当我们试图厘清责任链条时,却陷入了一种“集体失语”的困境。编剧说是“市场需求”,导演说是“剧本要求”,平台说是“行业常态”,家长说是“孩子梦想”或“生存需要”。每一环都将责任推向外围,最终落在最弱小、最无力反抗的儿童身上。这种责任的“空转”,恰恰暴露了未成年人保护体系中的结构性缺陷。


  在这场责任迷局中,家长的处境最为矛盾,也最值得深思。一方面,他们是“童星”的法定监护人,本应是儿童权益的第一道防线;另一方面,他们又往往是孩子进入这个行业的引路人和“经纪人”。他们既心疼孩子在暴雨中夜戏的辛苦,又用“专业演员要为角色服务”来说服自己和儿子;既愧疚于让孩子熬夜拍戏,又无力改变剧组的作息安排。这种矛盾折射出家长在利益、梦想与现实之间的艰难抉择。


  但理解不等于开脱。当家长默许孩子演绎辱骂生母的台词,当家长用“弄死小乌龟”来逼迫孩子哭戏,当家长为多赚钱频繁给孩子接戏而忽略其身心疲惫,这已经超出了“为孩子好”的范畴,触碰了监护责任的底线。对此,有法律专家指出,对于怠于履行监护职责、将子女异化为牟利工具的家长,监管部门应当进行引导教育,甚至依法处罚。


  家长之外,短剧产业链的其他环节同样难辞其咎。有编剧坦承,为追求“情绪炸裂”,剧本充斥着猎奇、暴力元素;导演以“咖位不够”为由放弃对剧本的筛选责任;平台则依赖“自审”机制,为违规内容提供生存空间。这种集体性的责任推诿,构成了儿童短剧乱象的制度性土壤。


  今年初,广电总局发布儿童类微短剧管理提示,要求遏制儿童微短剧的“成人化”倾向,防止因创作不当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管理提示发布后,多部儿童短剧拍摄计划暂停或延期。这无疑是一次及时的纠偏,但仅靠行政手段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我们需要从法律、制度和意识三个层面构建更完善的保护体系。


  法律层面,国内目前虽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设有原则性条款,但缺乏针对未成年演员的可操作性细则,亟待填补这一立法空白。应建立专门的儿童参与影视生产的许可备案制度,明确工作时长、教育保障等刚性标准,并引入儿童权益监督员全程介入;同时,可探索建立公益诉讼机制,当出现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成人化”拍摄行为时,允许相关组织代为提起诉讼,以司法力量为儿童成长筑牢底线。


  制度层面,平台审核不应止步于“事后下架”,而应建立前置审查机制。上海市政协委员张玉霞连续在上海市两会上提出建议,将所有涉未成年人短剧纳入“重点微短剧”范畴,必须经过省级以上广电主管部门的规划备案和成片审核,拍摄前将完整剧本提交监管部门审核。这一建议如果落地,将从源头上遏制“先拍后审”“边拍边审”的乱象。


  意识层面,则需要全社会形成儿童不是流量密码,不是圆梦工具,更不是赚钱机器的共识。他们有权拥有真实、缓慢、不被消费的童年。无论是家长、编剧、导演还是平台,都应当把“儿童最大利益原则”放在首位,而非商业利益或市场热度。


  回到核心问题,究竟是谁在把儿童推上短剧的“畸形秀”舞台?答案或许在于,只有当法律为孩子撑腰,制度为孩子把关,社会为孩子发声,家长为孩子着想,孩子才能真正从这场流量狂欢中被解救出来。而这,正是我们面对儿童短剧乱象时最应当守护的价值底线。


  孩子不该是赚钱的工具,不该被异化为流量生意中的“人形道具”。在流量狂欢落幕后,留给这些孩子的,不应是被透支的童年和被扭曲的三观。我们有责任告诉他们,也告诉自己:他们的童年,本该纯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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