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英锋
据《法治日报》报道,当前,网站平台关于短视频内容标注的标准和尺度不一,一些含有虚构演绎、摆拍营销、AI生成等内容的短视频未进行规范标注。对此,中央网信办指导网站平台全面规范短视频内容标注。一是对短视频内容标注使用的标签进行规范,明确必须设置的标签种类。二是将内容标注设为短视频发布的必经环节,引导用户对发布的短视频内容进行标注。三是对存量短视频内容进行分批回溯和补充标注,推动实现应标尽标。
近年来,刷短视频成了很多人的消遣,它无声无息地消磨了人们的大量时光,也制造或吸引了泼天的流量。然而,真假难辨的短视频把流量带偏了方向,欺骗误导了公众,污染了网络生态,扰乱了社会秩序。
从内容的真实程度看,不少短视频违背了事实,或不是基于现实生活中的真实场景自然形成的,而是含有虚构演绎、摆拍营销、AI生成等内容。中央网信办在2023年发布的《关于加强“自媒体”管理的通知》针对“自媒体”发布含有虚构情节、剧情演绎的内容,明确规定网站平台应当要求其以显著方式标记虚构或演绎标签,但揆诸各网站平台,普遍存在标签多样、标注标准和尺度不一、应标未标等问题。
具体而言,各网站平台对虚构演绎、摆拍营销、AI生成等内容的界定标准不统一,围绕“剧情与真实的界线”“商业推广与生活分享如何区分”“AI辅助与AI生成的差别与联系”等问题给出了不同答案,导致在短视频内容标注管理环节也出现了执行差异——同样的内容在甲平台需标注,在乙平台则不需标注。
各网站平台对短视频内容标注尺度的把握也不一致,比如在标注位置一项,有的网站平台要求在短视频开头显著提示,有的则允许在短视频非显著位置或详情页小字标注;在标注强度一项,有的坚持强制标注,有的则建议标注。
之前,各网站平台普遍未将短视频内容标注设为发布的必经环节,在程序设计环节“失之于宽”,在常态管理中也存有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问题,给未标注或未真实标注、规范标注的短视频留出了生存空间。
此次中央网信办瞄准短视频标注存在的问题,对症下药,拟指导网站平台统一规范短视频内容标注标签,将内容标注升级为短视频发布的必要性义务,建立完善行业通行的短视频内容标注细则和标准,提升增量短视频的标注率和标注规范率。在此基础上,再督导要求网站平台对存量短视频内容进行回溯和补充标注,就形成了短视频标注管理的闭环,就能全面深入规范短视频标注,给所有应标注的短视频盖上格式统一的“身份印章”,就能有效维护网络生态和秩序。
当然,要实现对短视频内容标注的治理升级,需要多方责任合力。用户应增强诚信意识和自律意识,积极认领标注责任,从短视频制作发布源头做到真实标注、应标尽标。网站平台应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用“无标注不发布”制约用户,守住短视频标注的责任底线,并强化对短视频内容的日常甄别,对应标未标或未全面、真实标注的用户,采取下架短视频、取消推荐、封限账号等措施。网信办则应加强对用户账号和网站平台的双重监管,对未履行标注责任的账号或管理治理不到位的网站平台,依法采取关闭账号、处罚、责改、曝光等措施,用监管惩戒力、震慑力为短视频标注治理提供保障。(李英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