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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世后“被结婚”,反映什么真问题?
发布时间: 2026-04-01 来源: 红网 作者:

  □李元(中南民族大学)


  近日,河南平顶山一则通报引发全网关注:女子孙某菲举报其母亲去世后,竟被舅舅赵某品利用职权,冒用身份办理户籍、身份证乃至结婚登记。


  官方通报显示,2008年12月,孙某菲母亲赵某去世后,时任鲁山县委政法委正科级干部、纪工委书记的赵某品隐瞒死亡事实,通过公安系统内部人员违规办理户籍准迁手续,又安排女友马某艳冒用赵某身份办理身份证,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直至孙某菲在办理母亲遗产继承手续时,这场荒唐闹剧才浮出水面。


  看到这则新闻,我心中五味杂陈。一个已经去世的人,竟在法律意义上“复活”并再婚。这不仅突破人伦底线,更是对法律尊严的践踏。


  通报中那句“暂未发现侵占遗产的情况”或许能让部分人松口气,但事件的荒诞程度本身,已足以让我们追问:制度的篱笆,到底是如何被冲破的?


  人死不能复生,这是最基本的常识。然而在平顶山这起事件中,一个已经去世的赵某,却在一年后被“安排”了结婚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一个已经去世的人,连结婚的法律基础都不存在,更不可能亲自到场表达意愿、签字拍照。问题恰恰出在程序上。


  通报显示,赵某品利用其公职身份,通过时任鲁山县公安局监察室主任李某安排工作人员徐某某,违规为已死亡的赵某办理了户籍准迁手续,并安排女友马某艳使用本人照片、冒用赵某身份信息,通过徐某某违规办理了赵某的身份证。随后,赵某品和女友马某艳拿着这些违规办理的证件,到民政部门办理了结婚登记。


  一套操作下来,户籍、民政两道审核关口,竟然全部失守。赵某品的身份是本案的关键——他当时是鲁山县委政法委正科级干部、纪工委书记。他利用自己的职权和影响力,打通了公安系统的内部通道,让违规操作一路绿灯。


  这起事件令人愤怒之处,不仅在于亲情背叛的冷酷——舅舅觊觎亡姐财产,竟不惜让姐姐“死而复生”与人结婚;更在于公权力失守的可怕。身份证办理、婚姻登记,本是最严肃的行政行为,为何会被内部关系轻易突破?


  调查过程中,暂未发现赵某品侵占遗产的情况,但他作为党员干部,利用职权违规办理相关证件手续,已造成恶劣影响。鲁山县纪委监委给予其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处分虽已落地,但公众的疑问远未消散:如果没有网络曝光,这场闹剧还要隐藏多久?


  通报中提到,赵某品冒用赵某身份信息办理身份证、结婚证的行为涉嫌违法,但已超过追究时效。这一细节引发广泛讨论:违法就是违法,难道因为时间过去得久,就可以“既往不咎”吗?从法律角度看,时效制度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但在这场精心策划、持续多年的闹剧中,违法行为的恶劣程度与后果的严重性,是否应纳入考量?


  更何况,违法行为之所以能延续多年未被发现,恰恰是因为公权力的滥用和制度监管的失守。如果因为“时效”就轻轻放过,无异于告诉后来者:只要操作足够隐蔽,时间可以帮你“洗白”一切。


  此案中,一个虚假身份不仅套走身份信息,且多年未被察觉,暴露出基层治理中身份核验、信息共享、动态监管等多方面的漏洞。


  亡者信息未及时注销,生者冒名无预警提示,部门之间数据壁垒森严。这些系统性缺陷,才是去世后“被结婚”发生的根本原因。


  值得肯定的是,平顶山市在事件曝光后迅速成立联合调查组,提级调查,并公布了详细的调查结果。这种直面问题、不回避的态度,是对公众关切的必要回应。


  但比调查更重要的是,如何从制度上堵住漏洞,让类似的荒唐事不再发生。基层治理面广事杂,难免有疏漏之时,但涉及身份认证、婚姻登记的环节,绝不能有“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空间。


  从信息系统的实时比对,到窗口人员的审慎核查,再到跨部门数据的互联互通,这之中每一道审核都必须“硬起来”,让制度的篱笆密不透风。


  一个九岁丧母的女孩,成年后要面对的不仅是失去至亲的伤痛,还有与亲人当面对质的无奈。正如网友所言,这件事最悲哀的地方在于:“本该遮风挡雨的亲人,成了维权路上最大的坎。”


  法律不该容下这般儿戏,权力更不能成为践踏规则的帮凶。这场“死者被结婚”的闹剧,应当成为一记警钟:制度执行不能有弹性空间,身份管理不能有模糊地带。


  唯有让每一个环节都严起来,让每一个责任人都担起责任,才能守住社会公平的底线——不让逝者的尊严被亵渎,不让生者的权益被侵蚀,更不让制度的篱笆在权力面前形同虚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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