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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启动广告提示性用语专项整治 严查玩文字游戏等广告违法乱象
发布时间: 2026-04-29 来源: 潮州日报 作者: 黄琼

  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启动广告提示性用语专项整治行动,并向全市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及所有广告活动主体发布提醒告诫,集中整治广告玩文字游戏、隐瞒关键信息、误导消费等违法乱象,压实行业主体责任,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针对市面上高发的误导性大小字广告乱象,市市场监管部门明确,严禁广告采用大字突出产品卖点、优惠福利,再通过极小字体、隐蔽位置、模糊配色、视频快速闪过等方式,隐藏限制性条件、交易门槛、免责条款等关键信息。同时严禁商家大字宣传效果、小字备注“非实际效果”“仅为愿景”规避责任,该类行为情节严重的将被认定为虚假广告从严查处。


  在重点品类与新型广告监管方面,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必须完整、显著标注法定提示用语,严禁缺失、淡化、遮挡标注。针对当下流行的新媒体广告,明确所有AI生成式广告必须依法标注AI生成提示,禁止未经授权利用AI生成、使用他人形象用于商业广告。


  针对广告用词乱象,本次整治全面禁止使用“国家级”“最佳”“第一”“首创”等法定绝对化用语,同时封堵监管漏洞,严查谐音、拼音、符号、变体文字等变相绝对化用语。涉及销量、市场占有率等宣传数据,表述必须严格符合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


  同时,全市统一规范广告引证与自我宣传行为。广告引用统计数据、科研成果、调研报告、用户证言等内容,必须清晰标注出处,保证内容真实可查,禁止歪曲夸大、片面引用结论、“萝卜坑式引证”。市场主体利用自有数据、自主实验结果宣传时,必须完整标注数据时间、地域、适用范围,信息标注不全、容易造成消费者误解的,将依法查处。


  本次整治覆盖广告全产业链条,要求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做好广告前置审查,杜绝制作、代理、发布违规广告。各大互联网平台、户外广告运营单位须落实管理职责,及时排查、下架、清理违法广告,主动配合市场监管专项整治工作。


  (编辑:悦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