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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十三次会议 通过人事任免
发布时间: 2026-07-28 来源: 揭阳日报 作者: 记者 蔡晓惠 实习生 李昕燕 通讯员 吉人宣

  原标题: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十三次会议


  27日上午,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十三次会议。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曾风保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熹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2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揭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揭阳市2026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会议认为,今年上半年,全市上下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135”工作思路,统筹资源有效推进“百千万工程”,着力打造“一化一海五优特”产业集群,全力建设产业强市和美揭阳,加快打造粤东高质量发展新增长极。全市各级政府及其财政等部门认真执行市七届人大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年度预算,大力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强资源统筹,集中财力保障重大战略实施,兜牢民生底线,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会议建议,要全力打好打赢“百千万工程”五年显著变化攻坚战,持续推进稳工业、抓项目、扩投资、促消费各项工作,有效夯实产业发展基础,强化资源统筹优化结构,加强企业和项目服务,奋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任务。要培育财税来源,持续优化支出结构,稳步提升民生保障水平,统筹发展与安全,切实防范化解风险。


  会议还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黄熹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会议组织新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全录、林素钦、林少敏、叶明文,秘书长王辉及委员共32人出席会议;副市长李鹏宇,市检察院检察长胡克敏;市监委、市法院,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同志,部分市七届人大代表,以及市人大机关副处职干部等列席会议。



  相关决议、任免名单


揭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2026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2026年7月27日揭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三次会议通过)

  揭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林勇慎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揭阳市2026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26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会议同意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提出的《关于揭阳市2026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2026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


揭阳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6年7月27日揭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王群青同志为揭阳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农业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李卓城、林梓鹏同志为揭阳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郑仁贤同志的揭阳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陈少华同志为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命许业华同志为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免去郭嘉银同志的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局副局长、审判员职务;免去李洁新同志的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任命魏伟填同志为揭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免去罗帆帆同志的揭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