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 信 扫 一 扫
亲戚筹款助履行,8旬老人赔偿款全部到位
发布时间: 2026-08-20 来源: 揭阳日报 作者: □记者 黄燕丹 通讯员 李洁 黄佳旋

  原标题:执行局里上演暖心一幕——

  亲戚筹款助履行,8旬老人赔偿款全部到位


  “法官您说得对,孩子家里确实困难,但法律义务必须履行,我们这些亲戚筹了钱,赔给老人家。”近日,小林在亲戚的陪同下,在揭西县人民法院(以下称“揭西法院”)执行局履行了支付赖老先生1.8万元赔偿款等义务,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圆满执行完毕。


  事故发生在2021年11月份。小林无证驾驶自己的无牌二轮摩托车与前方同向左转弯骑自行车的赖老先生发生碰撞,致年过8旬的老人家两处骨折、多处挫伤。交警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双方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后老人将小林诉至揭西法院,要求其赔偿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等。


  揭西法院依法判决小林应赔偿赖老先生各项损失共计2.2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小林一直未履行义务,赖老先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揭西法院立案执行后,向被执行人小林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传票并依法进行财产查控,但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财产。因小林经法院传唤未到庭,执行人员遂前往小林住所地村委会进行现场调查。


  村委会向法院表示,小林一家是当地低保户,家中经济困难,将转达并劝解小林到法院接受询问、履行义务。


  不久,小林在亲戚的陪同下来到揭西法院。


  “赖老先生已经80多岁,他了解你的情况后表示愿意调解,你也应积极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执行人员详细讲了老人的伤势及近况,并耐心地向小林及亲戚进行释法说理,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义务将面临的后果。


  陪同的亲戚也劝解小林“不要逃避,要主动承担责任”,并表示会帮助小林筹集赔偿款,同时希望考虑小林的家庭情况,赖老先生能减免一些。


  经法院执行工作人员多次沟通,赖老先生同意减免至1.8万元,但要求小林一次性结清。


  随后,小林的亲戚代其支付了1.8万元的赔偿款等。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法院始终坚持依法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并重。”执行人员介绍,该案的“执行难”在于申请执行人是交通事故中受伤的高龄老人,合法权益亟需保障,而被执行人是困难家庭的低收入青年,赔付能力确实有限,法院多次居中协调,最终促使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并履行完毕,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