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 信 扫 一 扫
郑渊洁炮轰“童书进校”,别只当八卦看
发布时间: 2019-04-22 来源: 新京报 作者:

  郑渊洁微博截图


  据报道,“童话大王”郑渊洁近日就自己2018年未进入“童书作家榜”的回应文章,引发各方关注。回应中,郑渊洁称自己之所以未参评榜单,是因为“中国的童书销售泡沫极大,甚至和不法行为有牵连。”


  郑渊洁直言,“有一些童书作者打着讲课的幌子,和书店、学校勾结起来进入学校占用学生上课时间向学生兜售童书”。他还截图证明某作家去年多次进校园推广自己的图书。


  郑渊洁表态的核心,并不只是针对个人。他不是第一次提出类似质疑,也不是只针对某位儿童文学作家提出质疑。早在2016年,郑渊洁在写给时任教育部部长袁贵仁的公开信中,就提到有些作家在书商的运作下进校推销的现象,并称,这种现象“近年已有席卷全国的趋势”。


  如今,吃瓜群众纷纷关注郑渊洁与他所提到的知名童书作家之间的“私人恩怨”,这很容易把一位严肃作家对一个存在已久真问题的公开质问,庸俗化为个人的情绪之争,甚至当成“文人相轻”的笑柄。


  精准营销机制:“出版社+作家+学校”


  事实上,郑渊洁这次的表态,问题不在于他与该作家作品水准孰高孰低。两人写作风格与主题差异很大,读者自有取舍。


  真问题有三层。第一层是“童书作家进校园兜售作品”的疑似违法现象,童书市场的泡沫更可以理解为造成这些现象的机制。


  早在2010年玉树大地震后,郑渊洁就以有童书作家到小学“推销”作品,“自己不能与之为伍”为由,宣布退出中国作协。之后数年,他多次提到过上述话题。


  梳理数年间媒体报道,虽不能尽数还原真相,但大体可以确认,中国童书市场存在一个“出版社+作家+学校”营销机制。在此营销机制下,虽然不能说每次活动都会违反《义务教育法》的“作家进校园兜售作品”规定,但显然,明面或灰色的违规行为一直存在。


  童书作者是市场化的,而法律条文要求学校对市场营销保持距离,这本身是矛盾。学校要作者走进校园,需要处理好这种矛盾。


  正如此前报道中一些学校辩解的,他们没有“强制要求”学生或家长购买作品。但是,这个辩解因为忽视了一个客观事实显得极为乏力。


  这个客观事实就是,在大多数时候,学校在面对未成年学生及家长时具有很难打破的优势,学校根本不需要公开“强制”,只需要“暗示”就可以达到目的。现实地位不对等是郑渊洁表态中指向的第二层真问题,它也符合多数家长在家校关系中的体验。


  根本问题在教育理念与话语权不对等


  对多数家长来说,较真的成本太高,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也成为前述营销模式得以长期存在的基础。


  这种不对等不仅存在于童书推介(其中是否有让人不安的利益勾连也暂且不提),而且,如果未成年人教育以教育机构为一方,未成年受教育者及其家长为另一方,可以看到,教什么、用什么、前提是什么、目标是什么,双方的话语权也是相当不对等的。包括一些教材课文、选读内容的确定,未成年受教育者的喜好与需求,家长的意见是不那么重要的。


  前段时间有位孩子妈妈吐槽某个版本的童话《海的女儿》。尽管我不认可她的看法,但是,我仍然认为,在不明显伤及孩子的前提下,给每位家长更多个人决定的空间,有利于未成年教育的多样参差之态。


  什么是好的教育?用郑渊洁的话说,“好的教育是用50种方法教一个孩子,看他适合什么方法。坏的教育是用一个方法教50个孩子。”


  教育理念与话语权的不对等,是郑渊洁表态中指向的第三层真问题。这种不对等催生出“出版社+作家+学校”的利益组合也不奇怪。


  而到今天,人们仍热衷于“怒怼”“手撕”,却无视郑渊洁指出的问题数年间几乎没有得到严肃回应。所以被郑渊洁直指的作家回应说,“让大家去判断吧”。我是不大以为然的。虽然很有风度,但诸般问题的根源,不就是“大家的判断”其实并没有真正重要过吗。


  □宋金波(媒体人)


  (编辑:喃喃)